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報考資格限制

如果你打算當一名在馬路上奔馳的運轉手,就要先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取得的方式是參加交通部舉辦的資格考審查。但是並非人人都能參加並且拿到執業登記證,下面所列是一些法規上的報考資格限制。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刑法第184條、第185條、第221條至第229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至第27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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