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交通費用 計程車春節跳錶加價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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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臺北市和基隆市交通局將從今(1月23日)天零時開始同步實施,直到 2 月 1 日(星期三)共十日期間,將搭乘費用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錶金額。

如果是淡水、烏來原本已被強制加收 30 元車資的地區,在春節期間搭乘仍維持原收費加成。民眾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各縣市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表示,北北基多數計程車均已裝設新式計費錶,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錶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錶金額,如果計程車駕駛未使用新式計費錶功能或仍使用舊錶計程車,不得額外加收春節加成費用。

淡水區維持現行依主運價再加收3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加收2成依公告固定運價收費,則依公告的固定運價收費,不適用對照表。

交通局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自1月9日(星期一)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請計程車駕駛人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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