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步Uber屈服?宣布自2月10日起暫停臺灣叫車共享服務
在交通部1月6日開始對優步(Uber)祭出最高新臺幣2500萬元重罰條款後,目前累積罰款已超過新臺幣11億元,交通部並開出首張裁罰單,將現時要求 Uber 勒令停業。Uber 今(3日)上午發布新聞表示,自 2 月 10 日起將暫停臺灣地區車輛分享媒合服務。
Uber罰怕了?10日起暫停在臺營運!
面臨政府祭出重罰,Uber今天宣布 2月10日起暫停在臺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希望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臺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據中華民國媒體報導,Uber 重罰條款在今(2017)年1月6日上路後,已遭取締超過48次,罰鍰預估超過新臺幣11億元以上。Uber稍早雖緊急與計程車談合作[1],將推UberTAXI服務,但Uber派遣自用車載客仍違法,公路總局今天將開出首張裁處書罰單,並勒令Uber歇業。
賀陳旦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他表示,是否要勒令Uber停業,要看過去違規事實是否已達到勒令停業條件,公路總局正在整理資料,了解執法情形再做下一步。他並呼籲Uber能落地,納稅、納管、納保險,好好服務乘客。
對此,Uber今天發出官方聲明表示,將於2月10日起暫停Uber在臺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指出「這是很艱難的決定」。
優步 Uber 聲明全文:
四年前Uber進入臺灣市場至今,我們看到願意擁抱創新科技的合作駕駛和乘客的數目不斷增長而感到雀躍。期間,Uber成功拓展服務至四個城市,合作駕駛針對大眾運輸系統所無法到達的都市外圍地區,提供了一個便捷且安全的交通選擇。截至目前為止,臺灣民眾已經藉由Uber車輛分享平台獲得了1千5百萬趟的搭乘服務。
我們持續聽取臺灣政府和民眾的意見,以期政府能為實現臺灣車輛分享經濟找到路徑:我們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我們確立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我們多次分享國外成功制定車輛分享經濟法規案例,以及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努力;我們承諾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
然而,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21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Uber合作駕駛辛勤工作,而且是普通市民,卻因為提供乘客安全的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我們也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
在此困境之下,我們相信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因此,我們在此宣布將於下週五,2月10日起暫停 Uber在臺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希冀能重啓和政府的對話,在蔡總統領導之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臺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這是很艱難的決定,我們也瞭解這對合作駕駛和乘客的衝擊。在此對他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表達衷心感謝。希望在可見的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服務他們,服務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