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的政府申請費用(官方規費)

tax documents on the table

在中華民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地區)註冊商標所有權證明,提交商標申請書後需要向政府繳交數筆費用,這些費用有個專有名詞叫做「官方規費」(簡稱規費)。

如果你是向專利商標事務所委托申請的話,官方規費也是絕對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事務所而有不同收費標準。但是每一家事務所承辦費用都不一樣,大家在選擇代辦專利商標申請的事務所時要先詢問清楚。

商標申請官方規費及繳費期限

申請商標的規費一共會出現三種費用,包括:

  • 商標申請費:每註冊一個類別是3000元新台幣,在向智慧財產局提交商標申請書時一併繳交。
  • 商標註冊費:每一個類別是2500元新台幣,在智慧財產局審查核准,申請人收到核准審定書後二個月內繳納。
  • 商標延展費:每一個類別是4000元新台幣,在商標專用期10年到期前6個月繳交,以延展商標所有權的保護期限。

商標的類別費用規定

申請一個商標的官方規費並不是固定的,每一個商標可以申請多個類別,繳交的費用就是類別的數量乘以上述規費金額。

類別的全名為「商品及服務分類」,目前中華民國規定的商品一共有34大類,服務有11大類,總數達45大類。

申請人需要在申請前,事先決定商標要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越多類別,費用越高,因此需要謹慎考量,完全沒有商業價值的類別可以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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