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 1 月 2017

新北市、臺北市與基隆市交通費用 計程車春節跳錶加價 20元!

新北市、臺北市和基隆市交通局將從今(1月23日)天零時開始同步實施,直到 2 月 1 日(星期三)共十日期間,將搭乘費用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錶金額。另外像是淡水、烏來原本已被強制加收 30 元車資的地區,在春節期間搭乘仍維持原收費加成。民眾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各縣市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違規司機罰十萬,業者百萬,新制檢舉開罰Uber 最快周五上路

去年12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的公路法修正案,總統府在本周三公告,並於公告後第3天起上路,交通部也已制定裁罰基準,最快周五以新制開罰Uber。新公路法修正案除了規範自用車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或違法從事計程車派遣,最高可罰2500萬元,也增列「檢舉獎金獎勵辦法」等配套方案,被認為是「Uber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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