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香港基本法,係於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0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六號公佈,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Continue Reading
法規(Statute)是由立法機關正式明文寫成的律例,用以管治國家、城市或地方。一般而言,法規的作用在於命令或禁止一類事物、或用作頒布一項政策。法規一詞通常用以區別立法機關參照由法院判定的判例法以及由行政機關頒布的規例而制定的法律。法規有些時候會被稱為法例或「黑體字法」。作為法律的其中一個來源,法規也常被視作主要法源(相對於次要法源)。理想而言,所有法規都應該與一地的根本法律(如憲法)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香港基本法,係於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0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六號公佈,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Continue Reading
中華民國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簡稱入境行李報驗法)之法規條文內容介紹與法規沿革歷程說明。Continue Reading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租賃住宅條例細則)之細則條文內容介紹與法規沿革歷程說明。Continue Reading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H.R.535 — 115th Congress)之法規條文內容介紹,該法係由美國參議院和美國眾議院在國會中製定,旨在鼓勵美國和台灣各級單位之間的相互訪問與其他目的。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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